林丹赞助商冲突引众议 律师:羽超联赛有明示
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此前以租借形式签下“全满贯”得主林丹,为其征战2014-2015赛季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季后赛,但由于林丹个人赞助商和羽超赞助商发生冲突,他将无法参加季后赛。林丹到底“卖身”给了谁?
俱乐部和林丹表示不满
青岛合展仁洲俱乐部以租借形式签下林丹,合同期从6月3日至今年羽超季后赛结束,薪酬是中国羽协封顶标准150万元。但在13日晚的羽超季后赛半决赛首回合角逐前,青岛队被告知林丹不能上场打比赛。
据青岛俱乐部总教练李卫国说,原因是羽超赞助商是威克多,林丹个人赞助商是尤尼克斯,在之前比赛中遇到赞助商冲突时,曾允许将运动员比赛服装上的商标遮住进行比赛,但到季后赛就不行了。
而林丹被禁止上场后,也通过微博表示不满:“打国际比赛大家也都能协调,为什么来到中国联赛突然说不行。”
律师:联赛有明示 参赛应服从
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律师张士忠说,从法律的角度说,羽超联赛应该有经过公示的竞赛规程,规定了参与方权利义务,包括着装规定;参赛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参赛者应该服从赛事的规定。“参赛也不是强制性的,不同意也可以不参赛。”
“如果这个赛季的竞赛规程对着装有明确规定,就应该服从联赛规定。至于说私下变通,对个别人、个别情况变通,那是个案的协调;但如果联赛赞助商不同意变通,从法律上没有问题。”张士忠说。
虽是商业博弈 最好利益平衡
关键之道咨询公司创始人张庆表示,成熟的职业联赛中,鞋子、球拍等彰显运动员个性化的由个人决定,比如NBA服装是统一的,鞋子由运动员自己决定。
张庆说,职业体育规则是保证参与方利益最大化的,成熟职业联赛的规则更为完善,也是几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林丹这件事也提醒有关管理机构未雨绸缪,设计更精准的游戏规则,使得各参与方更清楚如何保障己方利益。同时需要加快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
李丽 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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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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