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纠纷案因商标权属具有不确定性 黑龙江高院准许中止审理申请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公司)发起的诉讼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公司)及相关联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侵害纠纷案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中止审理的裁定。在裁定中,黑龙江省高院经审查认定,本案须在案涉商标权权属明晰的情况下再行审理,本院对红牛公司的中止审理申请予以准许。
据悉,自2016年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关于商标纠纷矛盾日益激化以来,双方发起的相关诉讼多达20多起。但实际上,泰国天丝及相关主体2016年开始密集发起的法律诉讼进程并不顺利。
2018年10月31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泰国红牛)和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发布联合声明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确认中国红牛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该声明甚至一度被认为中国红牛将被进行强制清算。隔日,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并指出联合声明表述与仲裁裁决内容完全不符,系故意误导公众,误导政府部门,混淆视听。有关专家指出,在仲裁裁定结果只能向裁决双方公布,不可对外的前提下,很显然,泰国天丝相关主体这么做涉嫌违反了贸仲委的相关规定。
自2019年5月,不到三个月,泰国天丝及相关主体发起的诉讼已经有数个被驳回或中止诉讼。5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不予受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2019年6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法律文书明确表明,红牛商标权属之争至今尚无定论,待裁判生效更需时日。本案商标侵权之诉又与商标权属、许可使用期限、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互为关联,相互牵制,难以单独先行做出裁判。因此,为避免多起诉讼相互拖延,节省诉讼资源,缩短诉讼周期,在对泰国天丝诉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前提下,驳回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起诉。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案涉红牛商标的中止诉讼裁定中明确表明,考虑到自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法院受理了多起红牛公司与天丝公司之间因商标权权属及商标侵权类纠纷案件;两家公司及相关主体之间股权结构、分红管理、授权许可、竞争禁止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案涉商标权属的确定无疑有助于更好的厘清相关主题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查明本案事实。
这意味着尽管中国红牛系列商标登记注册在泰国天丝名下,但各地各级法院均未简单依据商标的注册登记信息而当然认定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涉案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问题仍有待于北京高院做出裁决。据裁定书信息,2018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红牛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据报道,华彬集团创始人、董事长严彬和已故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1995年达成合作协议,红牛产品才得以进入中国。中文注册商标,保健食品批文,商标维权和市场净化都是合资公司中国红牛和实际控制人华彬集团在单方面努力的结果,也在历史法律文件中有所体现,所以红牛商标权属之诉尚在审理过程中。
而在近日终审的王老吉与加多宝宣传纠纷一案或许为红牛商标的权属认定提供指引。该案在最终裁定中指出,加多宝公司基于“对‘王老吉’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应当享有权益。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在相关商标权属诉讼中,中国红牛可能提出基于对红牛系列商标的巨大贡献而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的主张,而王老吉与加多宝案这一认定或许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红牛商标纠纷自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2012年去世后,出现苗头并愈演愈烈。泰国天丝及第二代继承人多次对媒体声称,其商标和股东的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中国红牛则称,中国红牛才是红牛品牌在中国20多年积累和发展的实际贡献人,而且中国红牛的诸多决策和布局,泰国天丝不仅知情,而且从中获利。
从近几年国内商标相关判例不难看出,当劳动对品牌产生了增加的价值时,劳动者自然应该对增加的价值享有利益与权利,也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红牛产品累计销售额已超过1800亿元,其功勋业绩已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饮料行业的一个奇迹。
有业内人士表示,泰国天丝的做法已经有悖正常的商业竞争甚至伦理,实际意图说白了就是“摘桃子”。这种做法也包括在诸多法律进程还没有结论时,就扶持中国业务的新代理人,挖角原合作伙伴团队,同时推出与现在产品外观几乎一样的新包装混淆消费者认知,不论法律最终结果,先收获中国市场红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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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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