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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财务造假 獐子岛被顶格处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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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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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由于“扇贝门”事件,獐子岛(002069)曾一度处在市场的风口浪尖。7月10日晚间,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原因,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吴厚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同时对吴厚刚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獐子岛及吴厚刚等人涉嫌多项违法事实。其中包括獐子岛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在此过程中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邹德波为牵头负责海洋牧场业务群盘点工作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獐子岛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石敬江为致使2017年度秋测披露结果与实测不符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獐子岛还存在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的情况,吴厚刚、勾荣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上,獐子岛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厚刚、梁峻、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成家、赵颖、邹德波、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唐艳、杨育健、刘红涛、张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赵志年、邹建、陈本洲、丛锦秀、王涛、罗伟新、陈树文、吴晓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李金良、曹秉才、刘中博、姜玉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獐子岛此次被罚属于顶格处罚。”宋一欣如是说。

  证监会表示,当事人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拟决定对吴厚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梁峻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勾荣、孙福君分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獐子岛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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