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成立CBA联赛公司疑似反击 中职篮遭当头一棒
“无论是中国篮协成立CBA联赛公司,还是我们成立中职篮公司,目的都是推进中国篮球职业化进程,都是为了实现从业者的利益最大化,大家的出发点是一致的。”中职联篮球(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职篮)发言人张驰昨天表示。他说此番话的背景是,中职篮刚成立两天,中国篮协前天就宣布将牵头成立CBA联赛公司,并将CBA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CBA联赛公司。这实际上意味着中职篮争取联赛经营权的努力已经接近失败,被篮协晾到一边后它未来将向何处去?
篮协疑似有针对性反击
中国篮协宣布成立CBA联赛公司的时间很有意思。中职篮成立大会之后刚两天,CBA联赛办公室就做出回应,办公室主任张雄介绍,目前中国篮协关于CBA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分两步走的方案,已得到上级部门批准。中国篮协会将联赛的商务权和赛事推广权授权给由中国篮协和各俱乐部共同出资入股的CBA公司。中国篮协将适时把联赛竞赛组织等办赛权授权给CBA公司。待授权全部完成后,CBA公司将全面负责联赛运营(包括竞赛组织、裁判选派、商务开发、赛事推广等所有联赛事务),中国篮协则负责监督管理和进行业务指导。在未来的CBA公司中,篮协拟占股份30%,俱乐部占70%。这一声明明显是针对中职篮希望获取CBA联赛经营权来的。后者与中国篮协无任何关系,篮协选择这个时候表态,潜台词就是:即使2017年与盈方中国关于CBA商务开发与电视转播权的合同到期后,篮协也不会将商务经营权和赛事推广权授予中职篮公司,而是要交给自己占有股份的CBA联赛公司。
隔空言好却貌合神离
对此,中职篮的态度是,两家公司虽然在股权构成和性质上存在差异,但双方的最终目标和诉求是一致的。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CBA联赛公司与中职篮公司未来如何共存的问题,张驰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方向,“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篮协的沟通,找到更多的契合点,一同推进管办分离的进程和中国篮球职业化的步伐。”中国篮协对中职篮的态度也很暧昧,认为CBA联赛公司与中职篮之间并没有实质的关系,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单位,但未来可以争取更多合作的机会。“18家俱乐部联合注册公司是俱乐部应有的权利,中国篮协无权干涉。中国篮协认为这一举措对探索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张雄说,“加快CBA职业化进程、推进联赛管办分离,不仅是体育总局对篮协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也是篮协和俱乐部以及有关各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一切有利于CBA联赛稳步、有序、健康发展的事,篮协都欢迎。”
中职篮还有回旋余地
在中职篮已向北京市工商局递交注册材料的消息传出后,外界普遍认为这是在“抢班夺权”,但在现有大环境下,CBA投资人不会、也不敢完全抛开中国篮协单干。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抢回盈方公司手中的CBA经营权,毕竟在盈方进入CBA这十年间,CBA的发展状况并不太乐观,表现为俱乐部造血机制不足、经营困难,版权、商务权没有得到充分开发等。
如今中职篮刚一成立就遭遇当头棒喝,对此,昨天某俱乐部投资人表示,其实未来中职篮还有很多运作空间,“之所以要赶在2016年初成立公司,就是要争取更多的时间来搭建公司的框架并试运营,达到中国篮协对合作者的资质要求。我们要争取非垄断的商业模式,结束既得利益者一家独大的情况,形成竞争。即使我们最后不能胜出,对整个联赛来说,也会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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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与中超公司
在自身改革上,CBA其实这些年一直跟在中超之后,亦步亦趋。圈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寻求管办分离的道路上,篮球参照足球的经验进行改革,是最稳妥有效的办法。中国职业足球历史上的“G7改革”以及早已成立的中超公司,对于如今的CBA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G7改革”,是指在中超元年即2004年联赛中,以大连实德、北京国安为首的7家俱乐部投资人发起的以“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为主要目标的足球改革活动。最终,中国足协联手地方体育局,成功将G7瓦解。不过第二年中超公司就宣告成立,足球改革正式提上日程。
中超公司由中国足协和16家俱乐部共同出资,其中足协占股36%,其他16家中超俱乐部每家持股4%。它负责联赛的商务开发经营。2014年中超产值达到20亿。中国足协完全和体育总局脱钩后,将变成纯民间的社团组织。目前已经有传闻称,中超公司将逐渐改变中国足协一家独大的现状,王健林旗下的万达集团极有可能在未来接盘中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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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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