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公司"卡瘦两遭质疑传销 代理称投入20多万无人赔
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 李荣 马先震)近日两度遭到媒体质疑传销的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瘦”),正处于低调与静默状态。
7月24日,新京报报道的“‘明星公司’卡瘦传销疑云 存在多个层级模式涉嫌传销”一文指出,90后女生程雪(化名)通过银行贷款成为卡瘦代理,但最终却卖房还债。该篇报道在网络不断发酵,卡瘦陷入舆论旋涡。新京报还指出,卡瘦官方网站已无法打开。
7月25日,封面新闻发布一篇题为“卡瘦陷传销疑云:都江堰一门店店员自称月入10万”的文章,该文章也对卡瘦的分销模式提出质疑,指出卡瘦“拉团队”的销售模式涉嫌传销。
据悉,卡瘦总裁为山西卫视《异想天开》董事团嘉宾、天津卫视《非你莫属》BOSS团嘉宾郝颖,明星效应为其带来巨大流量,卡瘦微商代理群体人数飞速增长。
记者联系到一位卡瘦代理,该代理对记者表示,其借贷20多万元加入卡瘦代理,目前面临还款压力,但上家集体失联,总部也联系不上。该代理称,“现在是上家和团队长都‘消失’了,不管大家说什么也不回复一句话。”
记者尝试致电卡瘦公司,但该公司总部电话(010-85274788)及售后服务电话(400-600-4299)均无人接听。
卡瘦多级分销模式涉嫌传销 招募奖励被疑拉人头
近日,新京报报道称,一位90后女生程雪通过银行贷款成为卡瘦省代,却在还款期到来时,无奈低于市场价卖出了父母留给她的唯一一套房子用以还债。随后,封面新闻也对卡瘦的分销模式提出质疑,指出卡瘦“拉团队”的销售模式有传销嫌疑。
卡瘦的代理分为市代和省代,代理价格分别为2.18万元、26.50万元。从收入来源来看,卡瘦代理的收入主要包含零售差价、招募奖金、团队业绩奖金等。对于市代而言,每推荐一名市级代理可获得2100元招募奖金。而一名市代每月销售5万元及以上(所推荐代理的销售业绩也计算在内)还有3%的销售奖励。
对于省代而言,每推荐一名省级代理可获得2.1万元招募奖金,省代所招纳的下级省代或市代继续招募代理,该省代仍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省代的销售奖励共分为5个级别,当月销售70万元-149万元可获得2%的奖励,当月销售150万元-299万元可获得4%的奖励,当月销售300万元-499万元可获得6%的奖励,当月销售500万元-1000万元可获得8%的奖励,当月销售1000万元以上可获得10%的奖励。
据封面新闻报道,都江堰市的一家卡瘦门店经营者称,其加入卡瘦第二年,如今一个月拿到手差不多10万元。但据记者观察,从下午两点到四点,该门店没有一名顾客上门。这位经营者则表示,“光成为市代去卖 货是赚不来什么钱的,拉团队才能挣钱。”
虽然卡瘦宣称只有省代和市代两级代理,但实际上存在联合创始人、超级省代(即拥有团队的省代)、省代、市代等多个层级。在卡瘦的分销系统中,同级代理之间也可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卡瘦的代理可以通过招揽下级构建自己的团队。
卡瘦的分销模式本质上存在多个层级,其通过招募新代理计提奖励报酬的模式也被指疑似“拉人头”。业内人士指出,从卡瘦采用的鼓励方式和团队构建、销售方式等情况来看,这种分销方式更符合传销的特点,所谓的采用微商的方式,只是形式上的不同。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此前,中国质量万里行曾报道称,315投诉平台接到卡瘦某代理的投诉并举报卡瘦违法销售减肥产品。该代理称,“卡瘦下边有十几个联创团队,各自发展旗下省代、市代经销商,并没有我们常规产品省代的保护规定,也要求我们网络发展下线,每个客户都要上报、备案,发展市代。卡瘦公司不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创业发展代理商为目的,感觉是典型的微传销。”
该代理进一步指出,由于全国各地的卡瘦产品价格混乱,网上产品低于省代的进货价,给代理销售带来压力和难度,很多代理对卡瘦产品合法销售产生质疑,要求退出代理。但由于卡瘦采用微商代理销售模式,被发展为代理的人通常不会签署任何代理协议,也并未直接将代理费和保证金支付给卡瘦公司,而是直接支付给上家,收到钱款的人则将钱款又往上转移,导致代理退款维权困难。
借助明星效应引流 杜邦否认授权卡瘦使用其品牌
卡瘦是一个减肥品牌,卡瘦在成立的短短两年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一大原因是明星郝颖为其站台,明星效应助推下,涌入卡瘦的代理不在少数,使得卡瘦微商代理群体人数飞速增长。
卡瘦的宣传资料显示,郝颖曾任山西卫视《异想天开》董事团嘉宾、天津卫视《非你莫属》BOSS团嘉宾,曾在央视网担任频道节目总监、主持人,光线传媒节目主持人等。据悉,郝颖目前担任卡瘦总裁。然而,企查查数据显示,卡瘦的法定代表人为何文举,两位股东分别为蒋建德、向洪玖,即便是历史股东与历史高管也未出现郝颖的名字。
新京报指出,卡瘦各个网站上留的微信号也并非郝颖本人的微信号,而是一些“引流号”。一位卡瘦的省代,曾经尝试添加各个网站的“郝颖”,发现多个不同的微信号,但微信名称清一色地起名为“郝颖·卡瘦总裁”。
不仅名人效应光环加身,卡瘦在实际宣传中还广泛提及美国杜邦公司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比特”),卡瘦声称“卡瘦减脂技术”是郝颖与康比特联合从美国杜邦公司引入。但是据新京报报道,美国杜邦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杜邦公司和丹尼斯克公司(杜邦的关联公司)均与卡瘦公司没有业务关系。杜邦公司或丹尼斯克公司也从未授权卡瘦在其广告或公开宣传中使用丹尼斯克或杜邦的公司名称或品牌。
至于卡瘦与康比特的合作关系,虽然卡瘦产品包装上显示的食品生产证编号所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为康比特,但康比特并未公开回应与卡瘦的关系。
卡瘦旗下有两款产品,维膳能量和卡瘦棒。资料显示,卡瘦棒富含118种营养坚果蔬菜,5种人类所需脂肪、6种动植物蛋白、8种特种营养、17种酶和辅酶。根据其宣传,卡瘦美食减脂技术有9大功效,包括减脂减肥、减内脏脂肪、改变胰岛素抵抗、紧致肌肤、缩回胃容量、改变便秘、增加瘦肌肉、改变内分泌、提高基础代谢。
据一位卡瘦的省代提供的卡瘦棒案例显示,“代理郭阿姨今年60岁,有三高,吃卡瘦棒前特意做了体检,服用卡瘦棒13天后减脂7斤,且再次检测血糖恢复正常”。随后,这位郭阿姨的医院检验报告被制成对比图用作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但卡瘦却广泛宣传其产品具有减肥排毒、减内脏脂肪、改变胰岛素抵抗、改变内分泌等功效,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
此外,中国质量万里行还报道称,卡瘦宣称已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证,但通过检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保健食品以及药品,均未发现与“卡瘦”相关的任何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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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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