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擅自断电,法院:造成损失还得赔!
近日有关于江苏双线的话题受到了许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江苏双线问题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江苏双线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收集并整理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的与江苏双线问题相关的信息吧。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双线这个话题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小编分享给大家的这些新闻大家能够感兴趣哦。
南川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近日,南川法院审结一起小区商铺租赁户与物业管理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商铺租赁户因无故断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元。
案件详情
2019年3月5日,南川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约定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事宜,委托管理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
张某租用该小区门面用于经营工作室,在经营过程中,张某与物业管理公司因缴纳物管费、电费等问题发生争议,物业管理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开始对张某所租赁的门面停电至同年12月28日,导致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张某于2021年1月26日向南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恢复供电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物业管理公司在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已恢复了对张某租赁门面的正常供用电,张某要求排除的妨害情形已经消失,故对其该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对张某所经营的门面进行断电,属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因停电所导致的直接损失情况,张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法庭在对张某提交的各项证据进行必要性、关联性以及损失产生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依法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张某停电期间门面租金损失1500余元。
法官说法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范的规定,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相关的物业服务,无权中断业主和使用人的正常用水、用电,因擅自断水、断电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擅自断电,法院:造成损失还得赔!
学园默示录之命运破坏者 http://www.xinzhiliao.com/bj/anmo/3072.html- 标签:江苏双线
- 编辑:兰心
- 相关文章
-
物业擅自断电,法院:造成损失还得赔!
南川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近日,南川法院审结一起小区商铺租赁户与物业管理公司排除妨害…
-
云海、蓝天、斜阳……看,重庆“魔幻之城”的“人间四月天”!
重庆两江新区微信公众号消息 晨观云海,午赏蓝天,暮映斜阳 这里有“人间四月天”的N个面…
- 【牢记殷殷嘱托·谱写巴渝新篇】荣昌:智能化赋能制造业“加速跑”
- 王哲林喊话深圳!强调状态隐患+放低姿态,整个采访展露艰难性
- 杨学增喊话辽宁!亲承差距+体能影响,并曝2套阵容,将无压力拼搏
- 王博喊话吉林!全队处满状态+透露防守策略,内线占优,整体碾压
- 杨鸣喊话山西!狂赞对手众多特点,亲承完成部署,郭艾伦首战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