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时隔三年再收罚单 连续三次冲击A股失败 借哈高科曲线上市再遇难题 未来犹未可知
近日,又有券商因合规问题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据上海证监局发布的沪证监决〔2020〕29号文显示:
经查,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600663,股吧)证券营业部某投资顾问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过程中,向客户明示所推荐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间,存在诱导客户交易的行为,且未提示投资风险。该投资顾问未按照公司制度和工作安排违规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损害了客户利益,湘财证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上述行为,反映出其对投资顾问人员管控不力、内部控制不完善。
因此,上海证监局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湘财证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在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据了解,本次处罚起源于湘财证券员工洪书敏,2014年10月14日起进入湘财证券担任投资顾问,2020年1月20日已从湘财证券离职。
国内首家综合类证券公司 距上次受罚已近三年
据湘财证券官网显示,湘财证券成立于1996年,1999年通过增资扩股成为中国首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36.83亿元。目前旗下拥有65家证券营业部、1家区域分公司以及2家控股子公司。
另据天眼查显示,湘财证券现任董事长为徐燕,生于1965年,2011年4月起进入湘财证券,先后任董事、总裁。
现任总裁为孙永祥,生于1967年。曾任银河证券杭州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财通证券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7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核准任湘财证券总裁一职。
据公开资料显示,本次受到上海证监局处罚距离上次湘财证券遭到监管处罚已经过去了三年。上一次处罚为2017年5月16日,上海证监局因湘财证券在担任盟云移软的主办券商及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此次员工违规导致维持了三年的无证监处罚“记录“被打破,可真是冤枉。
三次冲击A股失败 借哈高科曲线上市再遇难题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成立于1996年,且根基不弱,曾创下第一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扩股、第一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第一家与国有商业银行签署股票质押协议等多个第一,但湘财证券的A股上市路却漫长而曲折,曾经连续三次冲击A股失败,最终只能借同集团控股下的哈高科上市。
据了解,湘财证券首次谋求上市是在九年前。新湖集团有意让湘财证券与财富证券吸收合并从而实现上市,但最终未能成功。
吸收合并失败后,湘财证券打起了借道上市的主意。2015年1月,大智慧(601519,股吧)拟以90亿元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湘财证券,以此打造互联网券商,并公布了详细的收购方案。不过最终因大智慧存在虚增收入行为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而停止,湘财证券的上市计划再次宣告失败。并购借道上市无果后,湘财证券决定寻求自己上市。
2017年2月,湘财证券公告称已收到湖南证监局的辅导备案函,宣布启动IPO,上市辅导券商为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但是这一次的上市计划比市场预计的更漫长。2018年3月,由于上述上市议案有效期即将临近,湘财证券不得不提出延长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方式,延长期为12个月。2018年6月,湘财证券正式在新三板摘牌。另据湖南证监局官网显示,2019年5月,湖南辖区拟上市公司报备情况中,湘财证券的申报状态仍为“辅导”。
同时为了加快上市的步伐,湘财证券在IPO的同时,依然没有放弃借道上市。
2019年6月18日,哈高科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湖控股等股东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7月2日,哈高科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湘财证券,交易价格定在100亿元-140亿元的区间,即湘财证券最终被“装入”哈高科,实现了借道上市。
然而就在哈高科发布收购预案的3天后,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并自7月5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应满足总资产不低于 50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200 亿元人民币等要求。据收购草案显示,此次重组完成后,哈高科将持有湘财证券99.7%的股权,成为后者控股股东。据财报显示,哈高科最近五年的总资产都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都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与上述规定不符,或不具备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的资质。
不过,哈高科认为自己具备综合类券商控股股东的资质。2019年8月13日,哈高科在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称:《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于2019年7月5日实施,且《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股东设置了5年过渡期的安排(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施行前已经入股综合类证券公司股东(下称“存量股东”)的要求)。据此,哈高科和湘财证券承诺:本次交易后,哈高科将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等规定,在5年过渡期内,从资产规模等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股东资质和经营水平。
但事实上,哈高科很难称得上是“存量股东”。因为2019年7月5日新规施行前,哈高科并没有入股湘财证券,截至到目前都没有传出完成对湘财证券的收购的消息。接下来如何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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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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