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励志浙江女首富”周晓光输了 西南证券追索9.3亿
又一起因股票质押引发的诉讼尘埃落定。这一次,“最励志的浙江女首富”周晓光被卷入。
日前西南证券披露了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其作为“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起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光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案件获一审判决:法院确认其对新光集团享有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9.3亿元债权,并对质押的1.75亿股ST新光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
历时一年多终于胜诉。不过对投资人来说,想要获得足够赔付恐非易事:涉事的新光集团业已申请破产重整,旗下上市公司ST新光业绩亏损额持续扩大,股价亦持续走低;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西南证券仅为代理追偿,其自身业绩不会受到影响。
工商信息显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光,股东为周晓光与其丈夫虞云新。2018年3月,周晓光在“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上排第26名,成为浙江女首富,当时被称为“最励志的浙江女首富”。
祸起巨额股票质押
根据公告披露,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于2018年11月16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光集团就ST新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涉案金额高达9.3亿元。
不过从裁判文书网刊登的判决书来看,这一起重大诉讼起因还得追溯到2016年。
2016年5月9日,新光集团与西南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新光集团三次向西南证券质押ST新光股票,累计质押2.02亿股,累计融入资金10亿元。根据约定,购回期限为3年,购回年利率为6.9%,违约金率为每日千分之一。
2017年10月11日,新光集团购回了部分股票,购回金额为2亿元左右,其中包括本金2亿元,利息79万余元。然而到了2018年9月20日,新光集团便未按照约定支付融资本金的利息。两个月后,11月16日西南证券将新光集团告上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西南证券指出,被告新光集团未按照约定支付融资本金的利息,违反了业务协议相关约定,现公司有权要求新光集团立即偿付购回交易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9年4月25日,浙江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新光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2个月后的2019年6月27日,西南证券申请将新光集团债权给付之诉变更为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请求变更为:
一、请求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债权本金8亿元;
二、请求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融资本息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融资本金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9%计算的利息债权;
三、请求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全部融资本息之日止,以融资本金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7.1%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债权;
四、请求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律师费债权70万元;
五、请求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质押给原告的1.75亿股ST新光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新光集团承担。
诉讼无碍券商业绩
在法院看来,新光集团是否应当按照年利率17.1%计算,向西南证券支付自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成为案件审议焦点。在新光集团看来,协议约定的6.9%的利息加上17.1%的违约金,总金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应当予以调整。
最终经审理法院认为,新光集团违反协议约定,未及时按约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现西南证券主张按照年利率17.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并未违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故对于西南证券要求被告按照年利率17.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的主张予以支持。
不过,因法院已于2019年4月25日受理新光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依据相关规定,案涉借款利息、违约金等应计算至2019年4月24日止。西南证券要求被告支付2019年4月24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于法不符,最终法院不予支持。
2020年1月14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本金8亿元、利息4723万元、违约金8246万元,合计9.3亿元的债权;确认西南证券对被告新光集团享有律师费债权70万元;确认西南证券在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新光集团质押的1.75亿股ST新光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西南证券其他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西南证券在2月11日晚的公告中表示,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本次的股权质押最终损失方为资管计划的出资方,西南证券仅为代理追偿。
涉事公司巨亏 实控人夫妇遭市场禁入
尽管已经确认了债权归属,但是对投资者来说,想要获得足额赔付恐非易事。
2018年9月26日,新光集团旗下债券“15新光01”、“17新光控股CP001”发生违约,未能偿还回售本金及利息合计22.3亿元,翌日深交所便向ST新光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自查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3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周晓光、虞云新夫妇担任ST新光董事、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指使、安排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共同借款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二人被安徽证监局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旗下上市公司的ST新光也难逃牵连: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前一年的13.58亿元变为亏损2亿元;根据公司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2019年业绩预告,公司2019年全年亏损达在44亿-49亿元之间,相比2018年亏损额扩大了二十倍以上。
从股价表现看,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ST新光股价一直维持在10元/股以上,停牌前股价一度接近15元/股;2018年11月,ST新光重组中止并复牌,叠加各种负面消息,股价一口气收获8个跌停板,此后便一蹶不振持续下行;截至2020年2月13日收盘,公司股价已跌至1.9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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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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