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再遭央行行政处罚 总经理陈亮履新半年公司风控问题频出
近日,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因未按规定有效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遭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未按规定有效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营业部总经理及呼和浩特大学西街营业部总经理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事实上,银河证券在风控方面接连曝出问题。
2019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9号)显示,中国银河(601881,股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员工私下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介绍私募基金购买人,私自推介非银河证券代销的金融产品,并且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反映出银河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并且银河证券营业部在发现员工私自推介金融产品,并引发投资者投诉维权后,未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报告。
银河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银河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9年7月4日,科创板IPO公司苏州天准科技(68800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
银河证券成为首家科创板弃购机构,其应申购数量为640万股,实际申购数量为0股。
对此,中证协随后对银河证券采取限制措施,因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被列入首发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六个月(自2019年7月8日-2020年1月7日)。
2019年10月22日,新疆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9号显示,中国银河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反映了其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601158,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1.37亿元。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大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16%。
公司总经理为陈亮,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营销经纪中心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万宏源(000166,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申万宏源西部证券(002673,股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19年6月起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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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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