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管理漏洞多 交易所重罚5家券商
南京证券、财富证券、英大证券、万联证券和中邮证券被处分
今年以来,股票质押业务罚单不断,监管持续收紧成为明显趋势。随着日前南京证券(601990.SH)10月公告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处罚预告”正式落地,今年下半年在股票质押业务上,已有8家券商收到“罚单”。其中,大部分为小型券商或正在业务扩张期的中型券商。
“监管高度重视股票质押风险,中介机构应该时刻警醒自己‘守门员’的角色,审慎评估融入方的信用风险和履约能力。”某大型券商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5家券商被处分
12月2日晚间,南京证券公告称,在10月8日收到上交所和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文件后,近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向公司下发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文件。
公告显示,因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和深交所作出对公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9年11月30日(含当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该处罚并非个例。11月29日,上交所、深交所同时发布了5份纪律处分决定书。除了南京证券,财富证券、英大证券、万联证券和中邮证券也遭到了纪律处分。在深交所发布的会员监管动态中提及,“本周(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本所针对5家会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存在制度不完善、尽职调查不到位、融入方和标的证券管理不严格、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等违规行为,分别给予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3个月或6个月的纪律处分。”
具体来看,财富证券、万联证券和南京证券类似,被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英大证券和中邮证券被暂停6个月。同样,这5家券商此前均已收到地方证监局的警示函。
对于处罚的落地,南京证券方面提及,“公司高度重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对于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就3个月的暂停会对经营、业绩造成何种影响的问题,南京证券方面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司存续质押项目履保指标均高于风控线,整体风险可控。”
尽调、监控压力升级
从上述5家券商此前收到的警示函来看,其大部分“受罚”原因均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尽职调查和持续监控不到位等相关问题。
实际上,近年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情况频发,成为市场的重要“风险点”。
2018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强调中介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风险的把控。其中,明确提到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融入方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资质审查标准和信用评估指标,对融入方的身份、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担保状况、资金用途、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和有效评估。同时,对于持续风险跟踪上,也明确了证券公司应当制定业务持续管理制度,对待购回交易进行持续跟踪管理。
在记者获取的某大型券商尽调流程中,材料清单长达数页,涉及除常规融资方财务现状、现金流状况、资金用途、偿债能力的分析外,还包括融资方潜在业务合作机会、商业运营逻辑、上下游议价能力等。不过,上述业内人士提及,尽调工作、持续跟踪在技术层面并不是难点,“中小券商的压力实际上还在于规模、资金实力相比大型券商处于较弱势的地位,市场优质的标的大多已被一梯队券商分食,中小券商属于‘被动竞争’。这时候业务定位才是问题的核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我国开展时间并不算太长,作为类贷款业务,每家券商的尽调工作要求在监管和自身管控要求下不尽相同。我公司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严控风险的发展思路,针对股质业务自身的风险特性,我公司将继续坚持‘一单一议’的原则,加强多渠道收集信息,严格按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经验进一步梳理、提高对尽调工作的要求,努力防范各类风险。”南京证券方面表示。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南京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过程中,采取合规风控先行的原则、一单一议的审核措施,并对业务进行持续监控和动态管理。“公司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没有发生过风险事项。同时,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措施,严格控制业务规模,确保合规经营、风险可控。”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上述5家券商在内,今年下半年共计有8家券商相继领到罚单。
而从目前机构总质押额排序来看,总质押额在100亿元以下的机构(含非券商机构)多达1541家,其中1259家的总质押额在10亿元以下。这意味着,股票质押市场已经形成“二八”格局,在收紧监管的背景下,中小券商面临的竞争或将越发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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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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