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巴士?香港2巴士迷24天偷5个巴士钱箱被判囚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2名“巴士迷”在2018年8月下旬起的24天内,连续12次盗窃新界不同的巴士,偷走5个钱箱及箱内车费,每个钱箱内有车费1000元(港币,下同)至5000元不等。8月1日,2人于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囚18个月及23个月。
两人早前于香港区域法院承认盗窃、伪造文件等12罪。法官8月1日判刑时指,2名被告喜爱一些得不到的东西,并非盗窃理由,他们虽年轻,但至少也应懂得是非黑白。
首被告陈某及次被告蔡某同为21岁,同被控12项盗窃罪,蔡某另承认一项制造假车牌的伪造文件罪。
辩方指,陈某自中学三年级辍学后到九龙巴士工作,更于2016年以4万元购入一辆退役巴士。但由于想赚钱,他2016年已转职。他在服刑期间,曾因不服从命令而被惩罚,但现已有悔意,其劳教中心报告指他因运动承受能力低,不适合到劳教中心服刑,遂判囚18个月。
至于蔡某曾于2014年至2017年于城巴兼职汽车维修员,他热爱巴士,更在网上设立汽车俱乐部。
辩方求情时指,2名被告虽同时偷走钱箱,但没有平均分赃,蔡某在本案上没有得益,单纯因无知及愚蠢而犯案。蔡某制造假车牌只因2月时爱车曾被人污损,于是造假车牌以避仇家。
法官判刑时指,2名被告在24天内连续盗窃12辆巴士,若因热爱巴士、为保护爱车而去盗窃,用不着偷走5个钱箱,认为2人完全无视巴士公司的财产权。
就蔡某指自己只是“把风”,但他也曾用假车牌以供犯案时用,罪责与陈某均等。由于蔡某于2019年3月曾因未获授权而取用车辆、伪造文件及刑事毁坏等罪判囚16个月,因在该案保释期间犯下本案,判囚23个月,其中20个月分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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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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