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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急诊分级”:共接诊患者46万人次 八成赞成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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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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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卷“急诊分级” 超8成患者赞成

  市属20家医院实施两个多月,共接诊急诊46.13万人次;1级患者占0.98%,4级患者占47.71%

  以往“不分病情、先来后到”的诊疗次序,有可能耽误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针对这一问题,今年5月1日起,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北京市属医院统一实施急诊分级。两个多月来,市属医院共接诊急诊患者46.13万人次,其中,1级患者0.45万人次,占0.98%,4级患者占近一半。

  新京报讯 “急诊不急”是北京各大医院急诊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为了给急危重症患者让出生命通道,今年5月开始,北京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市属三甲医院统一推行了急诊分级,按照病情轻重缓急而非先来后到接诊患者。两个多月过去,分级效果初显,被“优先”的前三级患者占比只在52%左右,剩下的都是非急症患者。

  实施急诊分级共接诊患者46万人次

  看急诊不讲“先来后到”,急危重症患者优先。今年5月1日起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北京市属医院统一实施急诊分级。昨日,北京市属医院“急诊分级”专题媒体沟通会在朝阳医院召开,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潘苏彦称,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北京市属医院,实施急诊分级工作两个半月以来,进展顺利、秩序平稳。共接诊急诊患者46.13万人次,其中:1级患者0.45万人次(占0.98%)、2级患者2.14万人次(占4.64%)、3级患者21.53万人次(占46.67%)、4级患者22.01万人次(占47.71%)。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急诊医学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三级医院急诊量逐年增长。北京市属医院年急诊量2012-2013年约200万人次,2014-2015年约210万人次,2016-2018年约235万人次。

  潘苏彦说,在对日益增长的急诊结构分析中,我们发现,急诊科非急症病人的占比较高,普遍达到30%-50%,大医院急诊科“人满为患”“急诊不急”的问题十分突出,以往“不分病情、先来后到”的诊疗次序,有可能耽误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开始推动市属医院探索“急诊预检分级”。

  19家市属医院启用急诊分诊信息系统

  19家市属医院已建立和使用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和分级;1家医院鉴于急诊患者数量偏少,人工分诊已完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20家医院通过就诊单和(或)排队候诊叫号系统,区分不同等级、颜色,明确患者的就诊级别。

  “四个分级”是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市医院管理中心要求市属医院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分诊医务人员、要依据专业仪器采集生命体征、要有专业人员监测候诊区患者病情,通过这三重保障有效实现科学分级、最大程度保证每位患者生命安全。

  对于3级、4级患者,在候诊区等候时,会有专门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巡视,对候诊患者的病情及潜在的危险动态评估,可根据最新的评估情况再次分级,保证患者生命安全。患者如有突发不适,也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措施。

  ■ 焦点

  急诊分级纳入专项考核

  目前,市医管中心已把急诊分级工作纳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考核,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定期梳理总结急诊分级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优化改进;持续开展急诊分级就诊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和认可度,提高医患的相互配合和信任。

  朝阳医院党委书记张金保介绍,目前在朝阳医院急诊抢救室和抢救留观区的危重症患者占比已经达到90%以上,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的实施,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科室运行效率,医院接纳急危重症患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天坛医院副院长周建新说,实施急诊分级以来,北京天坛医院急诊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是通过重新规划患者等候、就诊区域,优化了危重症患者救治流程。该院承担的高危孕产妇、脑卒中、心肌梗死等急危重症患者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得到进一步完善。二是急诊分级的理念正在被广大患者所接受和理解,患者以往“按排队先后就诊”的观念逐渐改变,大量患者挤在诊室的现象越来越少,急诊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据市医管中心对市属医院的问卷调查,6月15日至28日,共回收有效问卷28493份,84.52%的患者赞同急诊就诊按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绝大多数患者都能够理解和接受急诊分级的理念和规则。

  ■ 背景

  “急诊预检分诊”实现最基本公平

  所谓急诊预检分诊,指的是对于急诊患者,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来衡量,实行“分级而定”的科学甄别和合理区分,并最终达到有效分流的目的,既对接了抢救病情危急者的实际要求,又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了最基本的公平。

  我国对急诊分级早有探索实践。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等文件明确提出“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据此,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制定了《市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

  ●1级患者病情濒危、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即刻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抢救。如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明确的心肌梗死、癫痫持续状态、体温>41℃、收缩压<70mmHg、血糖<3.33mmol/L等。

  ●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10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如严重呼吸困难、昏睡、急性脑卒中、ECG提示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或严重失血等。

  ●3级患者病情急、存在潜在的生命威胁,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如急性哮喘、吸入异物、吞咽困难、持续呕吐、胸腹痛、轻中度外伤、轻中度出血等。

  ●4级患者为非急症,病情程度一般,根据指引顺序就诊,等候时间较长。如无危险特征的轻微疼痛、不需要缝合的小的擦伤、稳定恢复期患者复诊、仅开具医疗证明等。

  新京报记者 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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